科技日報記者 梁樂 通訊員 魏永貴 田玉
3月1日起,《哈密市戈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正式施行。這是新疆第一部針對戈壁生態系統治理的專項地方性法規。
新疆哈密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、副主任李強介紹,近年來,由于人為活動加劇,戈壁上千百年形成的礫幕層被破壞,使潛在的沙塵源轉化為現實的沙塵源。為保護戈壁生態環境,促進經濟發展,哈密市于2023年8月啟動哈密戈壁生態環境調查評價與保護修復項目,并同步開展立法工作。
據了解,《條例》共22條,對政府職責、戈壁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。《條例》明確提出,市、區(縣)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戈壁生態環境保護規劃,明確戈壁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的范圍、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等;在戈壁區域進行工程建設、旅游開發、生產經營活動,應當符合戈壁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。
戈壁作為荒漠生態系統的核心載體,其保護長期面臨“開發與修復邊界模糊”“破壞性利用難追責”等制度短板。哈密市以“劃禁區、立紅線、強修復”為核心,在《條例》中首次明確將戈壁地表礫幕層等納入保護對象,明確有關部門戈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,規范涉及戈壁的各類經營行為,并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,有助于推動解決影響戈壁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,防止戈壁退化、沙化,維護生態平衡。
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研究員、策勒沙漠保護站站長曾凡江認為,《條例》的出臺,標志著新疆在荒漠化治理法治化進程中邁出關鍵一步,為地方政府系統性保護干旱區生態脆弱地帶提供了創新性解決方案。